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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体会

发布时间:2019-03-20 13:23    浏览次数:    来源:

3月19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第一会议室召开扩大会议,中心组成员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学习体会。党委书记李翠玲,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党委委员、副院长房培玉、姜义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宋恒继及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宋恒继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交流学习心得,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党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上,要坚持政治导向、权责明晰、客观真实、规范有序四项原则。学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干事创业,成功争创省优质校,在社会中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整个学院充满正能量,这更要求我们学院党员干部要有政治规矩,在重大事项上严格遵守条例。

党委委员、副院长姜义昌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他表示,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是我们党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印发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大意义。

党委委员、副院长房培玉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交流学习心得,他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其核心要义就是体现党的政治领导,领导好一切工作,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至关重要。要努力做到“五个增强”,全面提高政治素养。一是要增强政治理论学习能力。二是要增强政治信仰捍卫能力。三是要增强政治方向把握能力。四是要增强政治规矩坚守能力。五是要增强政治生活斗争能力。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从严执教,抓好学习贯彻。在优质校的建设中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党委书记李翠玲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带领大家再学习并交流心得体会。她从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出台背景,主要特点和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作出了哪些部署和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交流。她表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突出了政治性、系统性、统领性、针对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通篇贯彻和体现“两个维护”这一根本要求,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她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要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坚定政治信仰,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能力,切实增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学院党的建设。

(来源:宣传部 撰稿:李任飞 摄影:于杰 审核:赵桂平)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

李翠玲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带领大家再学习并交流心得体会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党委委员、副院长房培玉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交流学习心得

党委委员、副院长姜义昌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宋恒继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交流学习心得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