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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党规党纪专题辅导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6-10-27 08:3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深刻理解好、掌握好、领会好、贯彻好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部党内法规精神,10月26日下午,学院邀请烟台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教授曹桂华做党规党纪专题辅导报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共计120余人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纪委副书记孙乃祝主持。

曹桂华教授从党内三大法规修订的必要性、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的意义、法规的生命力等四个方面,做了生动讲解。她指出,三部法规的修订是实现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是正确应对党的建设面临严峻挑战的必然选择;全体党员要备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制度成果,做到知义、知行、知责,以贯彻这三部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把严明纪律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中。

学院纪委副书记孙乃祝对曹教授的讲课作了小结,认为曹教授的讲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生动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和现实针对性,为学院下一步做好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提供了广阔的思路。他对以学促廉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各党总支要发挥好“廉政讲堂”主阵地作用,重点抓好党纪党规的专项集中学习教育、廉洁文化进校园、部门负责人讲党课、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廉政意识、增强自律能力、塑造良好形象;二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要求,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一岗双责”工作内容纳入“两个台账”记录范围,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警示提醒,确保党员干部无违纪行为发生;三要加强监督,立足于防微杜渐。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记录备案工作,形成倒查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做好自查自纠,确保不出现问题。(来源:纪委 撰稿:孙爱军 审核:孙乃祝 责编:刘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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