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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福山区)表彰仪式在我院举行【图】

发布时间:2013-06-21 14:34    浏览次数:    来源:

6月20日下午,烟台市201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福山区)表彰仪式在我院第一会议室举行。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逄秀国,烟台市综治办副主任李连栋,烟台市综治办主任科员赵凤涛一行3人,在福山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赵植松的陪同下,来我院为获得201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福山区6名个人颁奖。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波,烟台农行福山支行副行长魏忠作为获奖先进个人单位领导受邀出席了表彰仪式,车辆工程系张传其等5名勇救落水妇女的同学在会上受到了表彰。

整个表彰仪式简朴而隆重。首先6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所在单位领导分别就各自单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也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所思所感。随后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庞秀国介绍了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本情况、见义勇为行为的崇高社会意义及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政策,福山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赵植松代表福山区政法委对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获得者表示了热烈祝贺和殷切希望。最后,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庞秀国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了获奖证书和奖金。颁奖仪式结束后,出席仪式的各位领导与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合影留念。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它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悠悠灿烂的历史长河中。据悉,2003年烟台市正式启动见义勇为褒奖工作,原则上每年表彰一次。烟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2011年7月12日,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该团体主要依据《烟台市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实施细则》,为见义勇为及其亲属提供一系列的保护保障措施,真正让见义勇为的英雄们“流血不流泪”。凡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个人及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伍、升学、就医等一系列优惠政策。